一對夫妻,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會離婚?放在過去,答案或許並不複雜,主要是感情原因。但看今日之社會,答案卻五花八門:為了分房,可以離;為了買房,也可以離;為了拆遷補貼,同樣可以離。這不,昨日有報道說,為了孩子能上附近一所幼兒園,廣州一對年輕夫婦也玩起了“假離婚”!
  其實,廣州這對年輕夫婦的選擇也算不上新鮮事。2012年,江蘇就有電視報道說,南京市三對夫婦,為了能讓孩子上幼兒園,就決定“假離婚”。
  孩子上幼兒園怎麼和離婚聯繫在一起了?這得從戶口說起。對,又是戶口!不禁要說:“戶口啊戶口,你真是強大的魔咒,讓孩子入學困難,讓夫妻無奈分手!”當然,入學困難的,可不只是某些入讀幼兒園的小朋友,還有龐大的外來工子女群體,他們想要的義務教育也因戶口而受阻。
  暫停感慨,回過頭來說說孩子入園和夫妻離婚的關係。從南京到廣州,這幾對夫妻面臨的困境都一樣:那就是他們想讓孩子上的幼兒園,都有一個規定,父母雙方和孩子的戶口必須都在這個區,所謂“三方同戶”——一個很有中國特色的名詞。但如果是單親家庭,單親爸爸或單親媽媽的戶口和孩子戶口都在這個區,那就符合入讀條件。
  形勢非常明朗,他們面臨三個選擇:A,挑戰幼兒園有關戶口的相關規定;B,不上這個幼兒園; C,選擇成為單親家庭。
  面臨這種情況,該選哪個?我猜測,一般的市民大概會“含淚”選擇B,或者罵罵咧咧地選擇B,或者一聲長嘆,還是選擇B。極少數市民,比如南京那三對夫妻和廣州的這對夫婦,選擇了C。當然,他們是少數,是極少數。
  相比之下,目前更少數的人選擇A :那就是質問一下,這樣的入學規定合不合理?起碼在公開報道中,敢於這樣質疑的人並不多見。
  看著這樣的選擇,只能感到陣陣涼意。類似於幼兒園這樣的“有關規定”,既沒有人來質疑、挑戰,也不見“為人民服務”的有關部門來視察一下,糾正不合理的制度,卻逼得市民不是無奈放棄,就是“曲線救國”,而這個曲線的結果,是“含淚”離婚。
  記得過去有句歌詞叫“人生就是戲”,現在看來,不只是戲,簡直是兒戲。因為把入園和“三方同戶”掛鉤,有人不得不把婚姻當做兒戲。遇到這樣的事情,你讓人怎麼感慨才好呢!編輯: 冉丹  (原標題:評論:為孩子上幼兒園離婚該讓人如何感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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